保健品向来是消费投诉重灾区,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中,保健品行业也成为了我们关注的焦点之一。
中消协的年度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显示,2011年,保健用品、保健食品投诉量有大幅下降,位列所有投诉项目中下降幅度前十位,平均降幅达29.4%,尤其是保健用品,相比2010年的6785件投诉量,下降了33.9%。
中国保健协会市场工作委员会秘书长王大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行业整体情况向好,但虚假宣传、质量问题等顽疾依然存在。借助“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我们仍要提醒消费者,健康消费有陷阱,荷包里掏钱需谨慎。
2011年后消费投诉锐减
说到老百姓对保健产品的使用消费情况,2011年前后,可谓冰火两重天。2009年,保健食品投诉量同比上升22.6%,位居投诉增幅第四位;2010年,中消协的投诉名单中,保健类产品仍属于重灾区,投诉量同比上升25.2%,其中:保健用品同比上升27.0%,保健食品投诉量同比上升23.8%。而进入2011年,保健用品、保健食品投诉量如过山车般迅猛下降,位列所有投诉项目中下降幅度前十位,平均降幅29.4%。
质量、广告和虚假品质是投诉重点
从中消协的投诉分析中可以看到,在保健类产品的投诉性质中,除质量问题外,涉及广告和虚假品质表示的比例相对较高,2010年关于广告和虚假品质的投诉分别占到了12.3%和10.6%,显著高于投诉普通商品和服务的平均水平。一些保健类产品厂商利用大众传媒,有的还采用“医生”坐堂就诊、“专家”点评推荐、“患者”现身说法等极具欺骗性的方式,将只具有某种保健功能的产品虚夸为具有治疗作用的药品,一些老年人购买使用后效果远不及宣传,有的甚至适得其反。
2011年的数据也显示出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质量、广告和虚假品质,4487件保健用品的投诉中,涉及质量的2416件,广告的532件,虚假品质为421件;6138件保健食品投诉中,投诉质量问题的有2611件,其次是812件投诉广告、535件属于虚假品质。
广告虚夸越来越猖狂
从保健品的违法违规情况看,夸大、虚假的宣传广告问题特别突出,差不多每个月全国各药监部门都会公布一批违法违规宣传的保健品黑名单。中国保健协会市场工作委员会向记者提供的今年1月份全国各级监管部门公布的监管信息中,被点评的产品有83种,其中81种产品因违规宣传被查处,2种产品非法添加化学药物。中消协曾对收集的部分商场、媒体上发布的广告说明以及宣传单调查,发现其中夸大宣传的占到70%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的只有26%。
中消协对此问题指出,保健食品广告的违法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未经审批擅自发布;虽然经过审批,但严重篡改审批内容,比如夸大、虚构、不科学地表示功效,或者出现专家、患者的形象;广告中出现医疗术语,令消费者误认为该保健食品具有与药品类似的疗效。例如一位投诉者张女士反映,她多次收听到某地方电台在每天同一个时段对某品牌眼保健品的大力推荐宣传,于是她通过电台留下的热线电话咨询了“坐堂医生”,被告知她的病情与该保健品的“疗效”较为对症,于是订购了两个疗程。货到付款后,消费者为谨慎起见,根据包装和说明所提供的信息对产品进行了一番查证,发现该产品存在涉嫌盗用专家名义和严重虚假夸大宣传等重大问题。
另外,销售方式有明显的欺诈倾向也是保健品行业的一个典型乱象。广东省保健协会秘书长张咏就指出,一些生产或经营者为谋取利润,抓住人们治病求健康心切的特点,利用电视电台或报纸来对自己的产品进行虚假宣传,用义诊、讲座或小恩小惠等形式吸引消费者,诱骗老百姓的情况时有发生,使许多消费者蒙受损失,贻误病情的诊治。电话销售和大型健康咨询会之所以大行其道,是因为这种销售方式可以绕过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等到消费者发觉向有关监管部门投诉时,却发现不断打来的电话已被设法屏蔽,或者曾经热闹的宣讲教室已是人去楼空。
另外,不少业内人士还谈到,掺杂造假、夸大宣传这些保健食品行业中的顽疾之所以长期得不到改观,主要原因是保健食品市场不规范,缺乏监管,导致企业违法违规的成本低。因此,必须确定具体的和有约束力的刚性标准,使得监管部门有法可依,才可能对不法商家起到震慑的作用。